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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身科技发热电缆电地暖的施工规范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5-05-13 10:09:52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  一、 设计依据:

  1、 设计参照以下规范性文件:

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26-89

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 50155-92

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85-93

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-97

  制冷设备、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4-98

  压缩机、风机、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-98、

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-93

 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(采暖居住建筑部分)JGJ 26-95

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-2005

  供热工程制图标准CJJ/T 78-97

 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/T 50114-2001

  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-2001

 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/T 50311-2000

 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—2002

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-93

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-2005

 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-2004

 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应用技术规程 DBJ/T01-49-2000

  二、 设计规范:

  第1节 一般规定

  第1.1条 系统中所用材料,应根据工程环境,如工作温度、工作压力、荷载、设计寿命、现场防水、防火要求以及施工性能,参考相关的标准综合比较后确定。

  第1.2条 所有材料均应是按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,有关强制性性能要求应由国家授权机构进行检测,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。

  第2节 发热电缆及温控器质量要求

  第2.1条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用的发热电缆,其冷热导线的接头必须在工厂内加工完成, 并应根据使用年限和使用环境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测。

  第2.2条 发热电缆应经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。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,机械性能应符合标准的规定,见附录J。

  第2.3条 发热电缆的结构从里到外由以下材料组成: 发热导线、绝缘层、接地屏蔽层和外鞘等。

  第2.4条 发热电缆的结构应能满足耐电、耐热、耐机械力的要求,并保证正常使用时的性能可靠,对用户和周围环境没有危害。

  第2.5条 发热导体宜使用纯金属或金属合金材料,应满足最少50年的非连续正常使用时间寿命。

  第2.6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用温控器应符合国家标准《温度指示控制仪》(JG874-94GB14536.10)和《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》的要求。

  第2.7条 发热电缆应有清晰标志,包括商标和电缆型号。

  第3节 隔热材料质量要求

  第3.1条 隔热材料应采用导热系数小,吸湿率低,难燃或不燃,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的材料,并且不含殖菌源,不散发异味及可能危害健康的挥发物。

  第3.2条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可采用珠粒发泡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(EPS)板材,其质量应符合GB10801《隔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》中Ⅱ的规定,主要技术指标如表2.2。

  表2.2 EPS板材主要技术指标

  项 目 单 位 Ⅱ

  表观密度 不小于 20.0 kg/m3

  压缩强度(即在10%形变下的压缩应力) 不小于 100 kPa

  导热系数 不大于 0.041 w/m.k

  吸水率 不大于 4%(v/v)

  氧指数 不小于30 %

  70℃ 后48h尺寸变化率 不大于5 %

  熔结性(弯曲变形) 不小于 20 mm

  第3.3条 当采用其它隔热材料时,其技术指标应参照表2.2的规定,选用同等效果隔热材料。

  三、施工规范

  第1节 一般规定

  第1.1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工程,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:

  1. 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。

  2. 有较完善的施工方案、施工组织设计,并已完成技术交底。

  3. 施工现场具有供电条件,有储放材料的临时设施。

  4. 土建专业已完成墙面内粉刷(不含地面层),外窗、外门已安装完毕,并已将地面清理干净;厨房、卫生间应做完闭水试验并经过验收。

  5. 相关电气预埋等工程已完成;(装修、照明等)

  6. 各种安装材料已经检验合格,所附带的说明书和合格证应齐全。

  第1.2条 发热电缆应进行遮光包装后运输,不得裸露散装。在运输、装卸和搬运时,应小心轻放,不得抛、摔、滚、拖。避免爆晒雨淋,宜储存在温度不超过40℃,通风良好和干净的库房内;与热源距离至少应保持在1m以上。

  第1.3条 发热电缆存放、运输和敷设应避免因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而受到损害。

  第1.4条 发热电缆存放、运输和敷设应避免因物理压力过高而受到损害。

  第1.5条 施工过程中,应防止油漆、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接触污染管线的表面。

  第1.6条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过程中,不宜进人踩踏电缆。不宜与其它工种进行交叉施工作业,所有地面留洞应在填充层施工前完成。

  第1.7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温度低于0℃时,不宜施工。低于0℃必须施工时,现场应采取升温措施,发热电缆预热时严禁电缆间有搭接。

  第1.8条 安装前应进行发热电缆的标称电阻检测和通断测试。

  第1.9条 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进行检验验收,包括产品的技术文件、标志、外观检查,必要时应抽样进行相关检测。温控器的外观不能有划痕,标记清晰,面板扣合、开启自如,温度调节部件使用正常。

  第2节 绝热层的铺设

  第2.1条 铺设绝热层的地面应平整、干燥、无杂物。墙面根部应平、直且无积灰现象。

  第2.2条 绝热层的铺设应平整,边沿绝热层相互间的搭接应严密。对土壤上面的地面或有湿度侵入的地面,在铺放绝热层之前必须先铺一层防潮层。

  第3节 发热电缆的安装

  第3.1条 发热电缆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标定的电缆间距和走向敷设,发热电缆应保持平、直,电缆间距的安装误差不应大于±10mm。发热电缆敷设前,应对照施工图纸核定发热电缆的选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;并对电缆的外观质量等进行认真检查,确认不存在任何问题后再进行安装。

  第3.2条 发热电缆敷设前必须先检查外观质量,有外伤、破损不准敷设。

  第3.3条 发热电缆安装前应测量发热电缆的标称电阻和绝缘,并做自检记录。

  第3.4条 在发热电缆施工前,应确认电缆电源冷线预留管、温控器接线盒、地温传感器预留管、采暖配电箱等预留、预埋工作已完毕。

  第3.5条 发热电缆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敷设,安装时应禁止电缆拧劲,弯曲电缆时,圆弧的顶部应加以限制(顶住),并进行固定,防止出现“死折”;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厂家规定值。

  第3.6条 发热电缆设在隔热材料上时,发热电缆下必须铺设钢丝网或金属固定带,以保证发热电缆不被压入隔热材料中。

  第3.7条 发热电缆定位后,用扎带在钢丝网上固定,或采用金属固定带。

  第3.8条 发热电缆的热线部分不应进入冷引线预留管。

  第3.9条 发热电缆安装完毕,应进行发热电缆的标称电阻、绝缘电阻检测,并进行记录。

  第3.10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电气施工应符合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》(GB50254-96及GB50258-96)的规定。

  第4节 填充层的施工

  第4.1条 填充层施工应在发热电缆经通断检测和绝缘性能检测合格后进行。

  第4.2条 混凝土填充层施工应具备以下条件:

  1. 所有靠垂直部件处的边缘隔热条已安装完毕。

  2. 所需伸缩缝已由设计人员做出规定,并由填充层的施工公司做了布置。

  3. 通过隐蔽工程验收。

  第4.3条 混凝土填充层的施工,应由土建施工方承担;供暖系统安装单位应密切配合。

  第4.4条 浇捣混凝土填充层时,必须在发热电缆上部架设操作板,保持施工人员在板上操作,严禁踩踏发热电缆;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,采用平头锹。

  第4.5条 混凝土填充层的养护周期不应少于21天。养护期满后,对地面应妥加保护,严禁在地面上运行重载、高温烘烤、直接放置高温物体和高温加热设备。填充层在养护期内,严禁对发热电缆系统进行通电加热。

  第4.6条 填充层施工完毕后,应进行发热电缆的标称电阻、绝缘电阻检测,并进行记录。

  第5节 面层的施工

  第5.1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装饰地面宜采用以下材料:

  1. 水泥砂浆、混凝土地面

  2. 磁砖、大理石及水磨石地面

  3. 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木地板、实木复合地板及耐热实木地板。

  第5.2条 面层施工前应确定填充层是否达到地面层需要的干燥度后才可施工。面层施工,除应符合土建施工设计图纸的各项要求外,尚应符合以下规定:

  1. 施工面层时,不得剔、凿、割、钻和钉填充层,不得向填充层内楔入任何物件;

  2. 面层的施工,必须在填充层达到要求强度后才能进行;

  3. 面层(石材、面砖)在与内外墙、柱等交接处,应留8mm宽伸缩缝(最后以踢脚遮挡);木地板铺设时,应留≥14mm伸缩缝。

  第5.3条 以木地板作为地面层时,木材必须经过干燥处理,且应在填充层和找平层完全干燥后,才能进行地板粘贴。

  第6节 卫生间的施工

  第6.1条 卫生间过门处应设置止水墙,在止水墙内侧应配合土建专业作防水,以防止卫生间积水渗入绝热层,并沿绝热层渗入其它区域。加热管穿止水墙处应设防水套管,防水套管两端应加密封。

  第6.2条 电缆敷设时,靠近卫生洁具处应留有一定的距离。

  第7节 温控装置的施工

  第7.1条 检查温控器的安装盒、发热电缆冷线穿管是否已经布置完毕。

  第7.2条 安装温控器的感温探头前,对传感探头应进行外观检测;先铺设φ16穿管并用塑料捆扎绳固定穿管安装探头线,传感器可设置在安装好的预埋管里,管道末端封堵并尽可能放置在混凝土层上部。

  第7.3条 温控器安装在墙上位置及高度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, 安装后应与地面平行,稳定牢固,不应用家俱遮挡温控器,温控器应设在不直接被风吹处,温控器的四周不要有热源体。

  第7.4条 温控器安装时,应将发热电缆可靠接地。

  第8节 安全施工和成品保护

  第8.1条 发热电缆和系统安装间歇或安装完毕后,应注意成品保护。

  第8.2条 发热电缆、隔热材料及塑料配件均不得与明火接触或高温烘烤。

  第8.3条 发热电缆安装过程中,应防止油漆、沥青和其他强酸、强碱等有机污染物与发热电缆接触。

  第8.4条 发热电缆表皮要保证在安装过程中的完好,禁止用利器刮破,

  第8.5条 安装完毕后,敷设发热电缆的地面应设立明显的标志。严禁在铺设区内运行重荷载或放置高温物体及高温烘烤,严禁在铺设区内穿凿,钻孔和进行射钉作业。

  第8.6条 施工全部结束后,应绘制竣工图,准确标注发热电缆敷设位置与地温传感器埋设地点。
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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